朝代:元代
作者:卢挚
原文:
西湖
湖山佳处那些儿,恰到轻寒微雨时。东风懒倦催春事,嗔垂杨袅绿丝,海棠花偷抹胭脂。任吴岫眉尖恨,厌钱塘江上词,是个妒色的西施。朱帘画舫那人儿,林影荷香雨霁时。樽前歌舞多才思,紫云英琼树枝,对波光山色参差。切香脆江瑶脍,擘轻红新荔枝,是个好客的西施。苏堤鞭影半痕儿,常记吴山月上时。闲寻灵鹫西岩寺,冷泉亭偏费诗,看烟鬟尘外丰姿。染绛绡裁霜叶,酿清香...
酷吏列传序赏析
赏析
作者:佚名
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。本文是《酷吏列传》的序,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,实行德政的主张。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:第一层用孔子、老子的话,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。第二层从“太史公曰”到“非虚言也”,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、老子的观点,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。第三层从“汉兴”到结尾,用汉初刑法宽简、风气淳厚、百姓平安的事实,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。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,尤其是前后呼应,善于运用对比手法。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,提出论点,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。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。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,得出“在彼不在此”的结论。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,形成鲜明对比,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,还与篇首孔子、老子的观点相呼应。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,层层深入。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,于是他在开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话。太史公认为,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,并不是把国家治理得好的根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