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唐代
作者:杜荀鹤
原文:
家随兵尽屋空存,税额宁容减一分。
衣食旋营犹可过,赋输长急不堪闻。
蚕无夏织桑充寨,田废春耕犊劳军。
如此数州谁会得,杀民将尽更邀勋。
相关翻译
译文
军兵离去,家室一空。财物掠夺走,男子抓了丁。税赋的数额又哪里容许减去一分?缺衣少食尚可勉强解决,赋税常交又急迫,听到传令让人心惊。到了夏天,桑树疯长充塞村寨,却无人养蚕,无丝可织。到了春耕时节,田野荒...
伤仲永补充注释
补充注释
作者:佚名
收族:《仪礼·丧服》郑玄注:“收族者,谓别亲疏,序昭穆。”《礼记·大传》孔颖达正义:“‘收族故宗庙严’者,若族人散乱,骨肉乖离,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;若收之,则亲族不散,昭穆有伦,则宗庙所以尊严也。”因此,“收族”的意思是:以上下尊卑、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,使不离散。方仲永的试笔之作“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”。“养父母”,是“孝”的表现,“收族”,是“仁”的表现。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,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。因此,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,还特地把这首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,让他们来评定。
传一乡秀才观之:“秀才”,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,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。“一乡”,全乡。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,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。
指物作诗:即作“咏物诗”。过去训练儿童作诗,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,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,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,是作诗的起步训练。
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:“明道”,宋仁宗年号(1032~1033)。“先人”,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。按:王安石父亲名益,字损之,天圣八年(1030)曾以殿中丞知韶州(现在广东省韶关市),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,王安石(当时13岁)随行。据此,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(1033)。宝元二年(1039),王益卒于江宁(现在属江苏省)通判任上。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(1043),故称“先人”。